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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含“驰名商标”字样酒款的解释说明

亲爱的也买酒会员们,

201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14条规定:生产、经营者不得将“驰名商标”字样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,或者用于广告宣传、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。但对于2014年5月1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包装上含“驰名商标”字样的商品之后仍可正常销售。

鉴于上述原因,对于目前销售的原包装含有“驰名商标”字样的产品,特说明如下:

1、2014年5月1日后新进入流通领域的相关酒水产品,厂家将逐步更换、使用新包装(去除“驰名商标”字样),2014年5月1日之前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原包装产品依法仍正常销售,新旧包装产品品质一致,请放心购买;

2、可能会涉及到新、旧包装随机发货,您收到的酒款与展示图片之间有个别不一致的情况,请以实际收到的货物为准

 

以上请会员们知晓,谢谢!

 

也买酒

2014-5-28